变局中的人物与人物的变局——几位“卖国贼”的侧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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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是国家?

这个问题困惑过所有人,即使是现在这个民族国家已经遍布的世界,还是会有人无意间发问:“什么是国家?”然后,发现包括自己在内的周围的人,一时还真不知如何回答这个原本以为早就明了的问题。

政府是国家吗?元首是国家吗?人民是国家吗?

好像都是,又好像都不是。

在中国,这个问题更是让人摸不着头脑——尤其是当中古的中国被强拉硬拽的来到近代之后,这个问题一下子变得那么不可琢磨。

  而在中古的中国,这个问题是简单的,不需要也不允许迟疑的,回答非常直接、果断——朝廷便是国家,忠于朝廷便是爱国。

 那时候,国家称为社稷。社指土地神,稷指五谷神,合起来代指祭祀,古时祭祀是国家的大事,所以渐渐成为国家的代名词。

  孟子说过:“民为重,社稷次之,君为轻。”甚至连:“君有大过则谏,反复之而不听,则易位”,“君之视臣为土芥,则臣视君如寇雠”这样的话也讲过,充分强调儒家思想的精髓——“仁”。也就是“爱人”,“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以君权而压制仁,漠视仁,是儒家所反对的。

可到宋明理学兴盛之后,二程及朱熹提出了“存天理,灭人欲”。朱熹说“欲动情胜则不能静”,无欲才能体会仁。他体会的仁就是“三纲”中的为他达到彻底忘我。这自然也不能说就是虚伪,一个人是可以通过动心忍性达到这一标准,就如佛家之禅宗,渐悟可以,顿悟亦无不可。但用于实践就必然要求一个人绝对从属父母、君主、或丈夫,使人格依附达到极限。如果仅仅是个人的选择,也不伤大雅,不幸的是程朱理学被南宋与明、清朝廷推崇与实践,儒家的真精神就被遮盖了。

于是乎,历代皇帝、士大夫以至于在社会底层的百姓,都用另一种方式来理解君主、社稷和百姓的关系——君主是社稷的代表,社稷是百姓的保障。君主不存,则社稷倾覆,社稷倾覆则百姓流亡。因此,无论怎么说“国以民为天”,保社稷还是重要的,社稷都没了,民还拿什么保?怎么保社稷?那就是要忠君。

至于黄宗羲所提出的“今也,以君为主,天下为客,凡天下之无地而得安宁者,为君也。是以其未得之也,屠毒天下之肝脑,离散天下之子女,以博我一人之产业,曾不惨然!”,“为天下之大害者,君而已矣!”之类言论,没有多少人听说过,即使听说,也是认为“大逆不道”的。

岳飞“精忠报国”,是为了匡扶赵宋,也就是为了保国保民;文天祥在囚室里作《正气歌》,是在申明自己忠于赵宋朝廷的心志,也是爱国情操;明末志士前仆后继,舍身抗清,就是“反清复明”,恢复朱明朝廷。

至于五代冯道,虽然有爱民之心,福民之举,但因为任职多朝,便被后人唾骂。

文武百官要想名垂青史,自然要“为生民立命”,但更要“为圣上分忧”,两者能统一最好,不能统一便要取后者遵行。因为“圣上”是根本,做事要从根本入手。

  南宋之后,除元朝因始终未能摆脱外来王朝身份不足百年而亡外,明、清均是中国历史上承平时久,内乱难兴的朝代。对于中国的稳定发展,人民之安居乐业,毕竟有些好处。朝廷即国家,由此根深蒂固。

直到那“三千年未有之变局”的到来。

  近代中国,转型之快让人目不暇接,但延续几千年的观念却不可能变幻无常。第一次鸦片战争时,魏源便提出有教化之国不得谓之夷狄,但在半个世纪后的义和团运动中,视洋人为夷狄,仍是很多士大夫和普通百姓的共识。

  我们在看近代史时,排除那些教科书的干扰,总会发现,按传统标准,实在找不出什么铁杆卖国贼,可按今天的标准,又是卖国贼成群。缘何会如此?

什么是国家?朝廷和国家,两者的关系该如何处理?

 这两个问题组成一个大大的陷阱,把众多人物构陷其中。“民族英雄”、“汉奸”、“卖国贼”,一个个帽子向着不同的人头上戴去,戴上就再也摘不下来。无论其人本身愿不愿意。

从卖国贼看中国近代史,什么是国家的问题往往比从“民族英雄”看更为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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