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实的鲁迅其实是个逗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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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印象当中的鲁迅,大概都是一个不苟言笑,用自己的文字来抨击社会黑暗一面的犀利的文学家吧,但其实,这些只不过是鲁迅的一面,而鲁迅还有另外一面,可以说是鲜为人知的一面,其实他是一个“逗比”,说话做事都十分幽默,很多事情都让人禁不住捧腹大笑。究竟鲁迅有多逗比,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说到鲁迅,我们就会想起一句话:“一怕文言文,二怕写作文,三怕周树人。”

鲁迅在我们印象中,通常是这样的:须发直立、横眉怒目,严肃、无趣。实际上,真实的鲁迅有趣得很。

夏衍说:“鲁迅幽默得要命。”陈丹青说:“鲁迅先生是百年来中国第一好玩的人。”

可惜这么有趣的鲁迅却被教科书弄丢了,现在,我来还原鲁迅先生一二真面目。

鲁迅从小就是个逗比王。早在三味书屋读书时,他就特别喜欢给人起绰号。班上有个女生特别爱哭,一哭就眼泪鼻涕齐下,迅哥儿从此就管人家叫“四条”,眼泪两条鼻涕两条,形象得很。

迅哥儿成绩好,常得老师表扬。有一回老师出对子,上联:独角兽。邻桌同学想得表扬,偷问迅哥儿怎么对。迅哥儿说:四眼狗。不料此同学竟真以此作答,戴眼镜的老师大怒,顺手就一巴掌。迅哥儿以书遮脸,憋不住笑出声来。你说,鲁迅逗比不逗比。

鲁迅在北大讲课时,北大教授川岛,留了个学生头,鲁迅便给人家取名为“一撮毛”,每次见面,就甜甜叫一声:“一撮毛哥哥。”他写的《中国小说史略》出版后,赠送川岛时,在扉页上留言:“请你,从情人的怀抱里,暂时伸出一只手来,接受这干燥无味的《中国小说史略》,我所敬爱的一撮毛哥哥呀!”

有一次,章衣萍等人去找鲁迅玩,瞧见老先生正在四川北路往家走,于是隔着马路就喊,鲁迅没听见,众人撵到家门口,对他说:“都喊你好几声了!”于是鲁迅就说:“噢、噢、噢……”章衣萍问:“为什么要噢这么多声啊?”鲁迅一本正经说:“你不是叫我好几声吗,我就还给你呀。”你说,鲁迅逗比不逗比。

鲁迅写信也十分逗比。收信人是教师,他就用“并请教安”。收信人是学生,他就用“即颂学安”。收信人是夫妇,他就用“即请俪安”。…………不但如此,鲁迅还会根据不同的信,在信尾写“日安”“时安”等问候语。

1925年,鲁迅给许广平写了一封信,就北京女师大学生反对校长杨荫榆封建家长式统治跟许广平讨论,信尾用的是“顺颂嚷祉”,祝福她在吵嚷中得到幸福快乐。

1935年,作家叶紫给鲁迅写信,信中说:“我已经饿了”,“借我十元或十五元钱”。鲁迅回了一封信,给了他一些钱,信尾问候语是——“即颂饿安!”鲁迅,真是一个逗比王。

不仅逗比,鲁迅还恶搞。他在厦门大学当教授时,给许广平写信透露了一个秘密:“每每在半夜的时候,跑到楼下,找一棵树,草草倾泻,了事。”

有一次,鲁迅受了点小伤,晚上要尿,便不想下楼了。于是找来了一把夜壶。尿在夜壶,本来很正常。但好玩的是,鲁迅不想去厕所倒尿,于是就“看夜半无人时,即从窗口泼下去”。

鲁迅在上海做自由撰稿人时,喜欢开着窗子伏案写作,那时,经常有人溜到楼下墙角来小便。自己乱撒尿的迅哥儿却看不惯了用橡皮筋和纸团做成弹弓,朝着人家屁股就是“嗖”地一下。人家摸着屁股,龇牙咧嘴四处张望,鲁迅却躲在屋内偷笑不已。迅哥儿,真是太恶搞了。

有一次,鲁迅在上海街头溜达,身后总跟着一小特务盯梢。走着走着,鲁迅突然转身,故意把特务当成乞丐,掏出一块银元递过去:“拿去买饭吧。”特务接也不是,不接也不是,尴尬至极。鲁迅哈哈大笑,昂首而去。

在厦大教书时,鲁迅到理发店理发。理发师不认识鲁迅,见他衣着简朴,就觉得他没钱,理得很敷衍。鲁迅也不生气,反而给了一大把钱。理发师喜出望外,一张脸都笑烂了。过了一段日子,鲁迅又去理发,理发师大喜,拿出看家本领。不料理毕,鲁迅却极其吝啬,一个小钱一个小钱地数,一分也没多给。理发师很诧异:“先生,您上回那样给,今天怎么这样给?”鲁迅笑着说:“您上回马马虎虎地理,我就马马虎虎地给;这回您认认真真地理,我就认认真真地给。”理发师一听,满面通红。

迅哥儿,就是这么恶搞。北大教授孔庆东说:鲁迅是恶搞的祖宗。

都说周星驰无厘头,其实鲁迅才是无厘头的祖宗。民国当时,因为徐志摩等人,“阿唷阿唷,我要死了”之类的失恋诗盛行,鲁迅便写了一首打油诗《我的失恋》,无厘头调侃徐志摩等一众诗人:我的所爱在山腰。想去寻她山太高,低头无法泪沾袍。爱人赠我百蝶巾。回她什么:猫头鹰。从此翻脸不理我,不知何故兮使我心惊。我的所爱在闹市,想去寻她人拥挤,仰头无法泪沾耳。爱人赠我双燕图。回她什么:冰糖壶卢。从此翻脸不理我,不知何故兮使我胡涂。…………此等无厘头,实在是太好玩了。

鲁迅还运用无厘头写法,写了一本很好玩的书《故事新编》。比如,他写大禹治水的《理水》:离地五尺,就挂下几只篮子来,别人可不知道里面装的是什么,只听得上下在讲话:“古貌林!”“古鲁几哩……”“O.K!”你看,幼稚园、古貌林(good morning)等现代话,都用在了大禹治水时代,比周星驰还好玩。

比如,他写嫦娥奔月的《奔月》:“哼!”嫦娥将柳眉一扬,忽然站起来,风似的往外走,嘴里咕噜着:“又是乌鸦的炸酱面,又是乌鸦的炸酱面!你去问问去,谁家是一年到头只吃乌鸦肉的炸酱面的?”鲁迅说后羿箭术太好,不仅把太阳射了下来,还把所有大动物都给射死吃了,最后没有大兽可以射,就去射乌鸦。整天做乌鸦炸酱面给嫦娥吃,嫦娥很生气,就独自奔月了。迅哥儿真是民国第一无厘头啊!

鲁迅还是一个超级吃货。前几年,鲁迅家用菜谱曝光。让我们看看鲁迅是怎么吃饭的。

这是1928年1月鲁迅家菜谱:1日上午:洋薯炖鸡,咸菜煮鱼,榨菜肉片汤,卷心菜。1日下午:合掌菜炖肉,萝卜牛肉,炒鱿鱼,卷心菜。2日上午:鱼,豆付肉丝羹,及第草菇汤,青菜。2日下午:炒面筋,蒸排骨,菜花炒鱼片,青菜。3日上午:油豆付炖鱼,咸菜肉松,鲫鱼豆付汤,青菜。3日下午:芹菜云耳炒牛肉,津菜炖鱼丸,蚝豉松,青菜。…………

一看这菜谱,就知道鲁迅是顶尖吃货。鲁迅超爱吃,研究者统计了一下,鲁迅在北京生活了14年,仅从这一时期鲁迅日记中,发现他去过的名餐馆就有65家!包括广和居、致美楼、集贤楼等。这还不包括不知名的苍蝇馆子。只要一有空,鲁迅就会邀约朋友,四处寻找美味,然后大快朵颐。

不过,鲁迅最常去的还是广和居。广和居是北京“八大居”之首。鲁迅最喜欢吃广和居“三不粘”,这道菜是用鸡蛋黄、淀粉、白糖、清水加工烹制而成。成品似糕非糕,似羹非羹,用汤匙舀食时,一不粘匙,二不粘盘,三不粘牙,清爽利口,故名“三不粘”。

朋友们都知道鲁迅是个大吃货,所以去看他时,便常常赠送食材。翻译家曹靖华河南老家有棵桦栎树,树根上长了一棵硕大的猴头菇,曹靖华专门回老家摘了猴头菇,带到上海,送给鲁迅。鲁迅大喜,当即请梁园老板来做这道菜,并约了几位好友,一起品尝这人间绝味。吃完不过瘾,鲁迅感叹:“要是能人工培育就更好了。”40年后,浙江培养出了这种猴头菇。曹靖华专门写文告慰鲁迅:“您的愿望实现了。”

鲁迅实在太爱吃了,以至于许广平都想招聘一大厨在家做饭。但由于经济条件不允许,最后只好将自己锻炼成了大厨,以满足迅哥儿那张刁钻的嘴儿。

鲁迅还是一个超级零食控。家里,总是零食不断,写文章时常常零食不离口,一边写,一边吃。鲁迅在《华盖集续编》中记载道:“夜间,又将藏着的柿霜糖吃了一大半,因为我忽而又以为嘴角上生疮的时候究竟不很多,还不如现在趁新鲜吃一点。不料一吃,又吃了一大半。”一个零食控的形象跃然纸上。

鲁迅在江南水师学堂读书时,有一次期末考试成绩优异,学校发给他一枚金质奖章,鲁迅竟然跑到鼓楼街把它卖了,买了一大包零食和辣椒回来。晚上读书时,就以零食为伴。零食吃完了,就开始嚼辣椒。这零食控,真不是盖的。

鲁迅尤其偏爱甜点。早在日本留学时,他就爱上了一种类似“豆沙糖”的茶点,回国后特别思念,不惜托人从日本“海淘”回来解馋。当然,他最最喜欢的零食是沙琪玛。鲁迅见了这个,“就不要命了”。

有一次,儿子周海婴到书房玩,玩着玩着,就看见了沙琪玛。海婴直流口水:“爸爸能吃吗?”鲁迅的回答实在是太好玩了:“按理说是可以的,但爸爸只有一个,吃了就没了,所以还是不要吃的好。”这个平时什么都依着儿子的爸爸,竟然和儿子争起一块沙琪玛来。

鲁迅也是一位时尚达人。1903年,鲁迅赴日留学不到一年,就把辫子给剪去了。当时,把辫子剪掉的中国人,就像男人穿裙子一样不可思议。但鲁迅才不管嘲笑和讥讽,我就是要留平头,咋地?后来,他干脆为自己设计了一款经典造型:铁刷一般整齐的平头,加上隶书“一”字的胡子。这造型,陈丹青评价是“好看至极”:“非常的五四,非常的中国,又非常的摩登。”“真是非常非常配他,配他的文学,配他的脾气,配他的命运,配他的地位与声名。”

很少有人知道,鲁迅年轻时,很喜欢为自己设计服装。1911年,鲁迅给自己设计了一件大衣,样式简单,还带暗扣,挺括而新潮。许寿裳在《亡友鲁迅印象记》中回忆道,“形式很像现今的中山装,这是他个人独出心裁,叫西服裁缝做成的。”

现在年轻人穿衣,喜欢混搭。我们觉得时髦新潮,却不知鲁迅早在民国就开始玩混搭了。许广平最喜欢的一张鲁迅照片,就是鲁迅穿混搭风的照片。渔夫毛衣开衫里搭配v领毛衣,内搭一件中式立领衬衫,并把毛衣塞到裤子里提高腰线,混搭层次分明,十分前卫,让他整个人充满了一种闷骚气质。

鲁迅是一位服装搭配大师。萧红在《回忆鲁迅先生》中回忆:有一次,她穿红上衣去鲁迅家做客。问鲁迅:“我的衣裳漂亮不漂亮?”鲁迅却给她上了一堂色彩搭配课:“红上衣要配红裙子,不然就是黑裙子,咖啡色就不行了,这两种颜色放在一起很浑浊……你这裙子是咖啡色的,还带格子,颜色浑浊得很,所以把红色衣裳也弄得不漂亮了。”“人瘦不要穿黑衣裳,人胖不要穿白衣裳;脚长的女人一定要穿黑鞋子,脚短就一定要穿白鞋子;方格子的衣裳胖人不能穿,但比横格子的还好;横格子的胖人穿上,更横宽了。胖子要穿竖条子的,竖的把人显得长……”

那个年代,便有如此前瞻的审美,不得不佩服迅哥儿的眼光和品味。

除了文字,鲁迅玩得最棒的是设计。他是民国顶尖的设计大师。鲁迅从小就热爱美术,他在《三味书屋》里这样写道:用一种叫作“荆川纸”的,蒙在小说的绣像上一个个描下来,像习字时候的影写一样。读的书多起来,画的画也多起来;书没有读成,画的成绩却不少了,最成片段的是《荡寇志》和《西游记》的绣像,都有一大本……就这样玩着玩着,鲁迅就玩成了设计大师。

鲁迅的设计牛逼到什么程度?1916年,蔡元培一出任北大校长,就慕名给鲁迅写了一封信:“余想请先生为北京大学设计一枚校徽,也不必多复杂,只需将先生一向倡导的美育理念融会贯通即可。”蔡元培原本也没抱多大期望,但是鲁迅的设计稿出来之后,蔡元培立即拍掌而呼:“绝了。”校徽上,“北大”两个篆字上下排列,“北”字是背对背的两个侧立人像,“大”字是一个正面站立的人像,寓意北大的办学理念即“以人为本”。北大许智宏校长:“‘大’者,寓意学术之大,责任之大,精神之大。”如此设计,让人拍案叫绝。

而且,很多人更不知道,中华民国国徽也是鲁迅与钱稻孙、许寿裳一起设计的。

鲁迅还是书刊装帧设计大师。他自己著作的封面和扉页,装帧设计几乎都是他一手完成。他一生设计了60多个书籍封面,既典雅蕴藉,又极具时代感,个个都是中国书籍装帧史上的经典。如今大学书籍装帧专业的很多老师,都推鲁迅为中国书籍装帧第一人。

陈丹青更是多次盛赞鲁迅:“依我看,鲁迅却比民国年代顶著名的美术海归派,更超前、更有品质、更富草根性,更经得起时间的考验。”

工作娱乐之外,鲁迅雅趣甚多。迅哥儿喜欢养宠物。最开始,他喜欢养金鱼。后来,又特别喜欢养壁虎。章衣萍在《枕上随笔》中记载:“他把壁虎放到一个小盒子里,天天拿东西去喂,喜欢得不得了。”书法家沈尹默《追忆鲁迅先生》时,写了一首诗,就专门提到了壁虎:“雅人不喜俗人嫌,世顾悠悠几顾瞻;万里仍旧一掌上,千夫莫敌两眉尖;窗余壁虎干饭香,座隐神龙冷紫髯;四十余年成一瞑,明明初月上风帘。”

迅哥儿也喜欢养花。鲁迅最爱丁香花和木槿花。1923年,鲁迅入住北京西三条四合院后,就种了好几株白色和紫色的丁香花。晚年,鲁迅定居在上海大陆新村9号时,又特地在前院种上了夹竹桃、石榴、紫荆、桃花等花木。夏秋之夜,他便徘徊花下,一边闻花香,一边赏月亮。

迅哥儿还喜欢搞收藏。鲁迅在北京工作时,去过琉璃厂480多次,收藏了图书、碑帖3800多册,外国版画拓品2100多幅,石刻拓片6000多种。更是被誉为中国版画收藏第一人。

鲁迅为什么会有这么多小癖好?“不为无益之事,何遣有涯之生?有时候适时的务虚,适当的消遣,写写字,养养花,搞点收藏,会瞬间觉得日子美好了许多。”

1936年,鲁迅病逝。临死前,他对许广平说:“忘记我,过好自己的生活。”这句话,其实代表了鲁迅的生活态度——人生,没有什么比过好自己的生活更重要。

在我们的印象里,鲁迅是个斗士,骂这个骂那个,一直在永不停歇的战斗。事实上,根本不是如此,鲁迅的学生唐弢回忆说:“那时打笔仗,不像我们想像的那样一本正经火气大,不过是一群文人你也讲讲,我也讲讲,夜里写了骂某人的文章,老先生隔天和那被骂的朋友酒席上互相说起,照样谈笑。”

夏衍,是被鲁迅大骂的四块“硬骨头”之一。“我本以为鲁迅根本不与他玩,结果据夏衍的说法,他们时常一起吃饭谈天,熟得很。”文章的归文章,生活的归生活。

鲁迅是一个超级会玩的人。除了写文字求生以外,他喜欢逗比喜欢恶搞,喜欢养花养草养宠物,喜欢玩设计搞收藏,喜欢各式各样的吃喝玩乐,所以,与其说鲁迅是一位文学家,不如说他是一位生活家。因为文学原本也不是他专业,仅仅是他业余玩乐的爱好之一,只是玩着玩着就玩成了“饭碗”。

我为什么要写鲁迅?因为特别欣赏他的生活态度——享乐人生。什么是享乐人生?就是成功的标准只有一个,那就是快乐。如果你能一直快乐地活在这个世界上,这就是成功。鲁迅淋漓尽致地享受着生命,也淋漓尽致地享受着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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