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秦始皇统一中国和美国制宪建国看欧元,欧盟和欧洲合众国的诞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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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我终于把我的博文《从秦统一中国和美国制宪建国 看欧元、欧盟和欧洲合众国的建立》发表了。她从一个全新的又是历史的视角试解读当今欧洲政经及其统一趋势。此文用近一年时间反复修订的、又等多半年想找人将此文的推介、提要翻译成英文或德文,未得;正好借中国领导人访德之东风,把中文稿发表于此,希望在欧洲统一进程中的领头人们看到,也许对欧洲的统一进程有所助力。请看我的博文。

  从秦始皇统一中国和美国制宪建国看欧元,欧盟和欧洲

  (联邦)合众国的诞生

  ——看中国秦史 读美国宪法诞生记 的一些启示(一)

  内容提要 本文没有枯燥的图表和方程式,也没有难懂的理论条款,只是想象聊天一样,与您述说,分享作者从中国秦史和美国宪法诞生的历史例证中,得到对当前欧盟、欧债危机、欧洲统一大业等问题,可能值得借鉴的一些有益启示。

  本文就历史例证,专门为读者推介两本专著:一本是介绍美国宪法制定诞生过程的《辩论:美国制宪会议记录》,一本是为《辩论》写的解读本《美国宪法的诞生和我们的反思》。

  从历史例证中,看到特别是这一类有中央政权的国家所具有的推行统一财政统一货币,推动经济持续发展等的政治经济优势,对欧洲早日摆脱欧债危机走向统一,可能起到的关键作用,也由此牵出美国和欧洲之间一些有趣的历史巧合,反比和内在联系,例如:因类似当年美国“国债”问题的“欧债危机”或许也会逼出一个欧洲“最高政府”,并引出欧洲建立统一“合众国”的诸多紧迫性。

  本文从当年美国制宪建国的经验,提出对“欧盟宪法条约”签署批准过程的缺陷之一是:宪法是全体人民的授权,岂能用签署条约的办法?

  本文指出,一个地域经济政治壮大的根基和精髓不是别的,而是融合本地域各民族文化形成的强大的本地域文化。

  本文提到欧洲如果不及早摆脱“欧债”魔影,不能走在世界经济复苏振兴大潮的前列,就有可能沦为后发展区域且处于经济依附性劣势。

  本文以自然生态现象和自然运行规律为本,指出近年降临人类的气候(变暖)和金融(货币)危机等多重危难,都只是上帝给人类对自然生态资源的无限贪欲和攫取的一种全面惩罚。要求人类必须也只能做些什么——回归平缓绿色低碳的生活,即“回归自然生态本真”。

  文中还就欧洲金融统一的新“欧洲银行集团”和英镑的关系还提出了建议。

  上述为读者推介的两本有关美国制宪过程及其解读的专著,对于关心欧盟欧洲未来的读者、特别是现今欧洲各国的领路人们,很值得一读甚至耐心反复研读,或许能得出一些清新暖人的启示和可借鉴的深刻历史经验。

  共同借鉴历史,愿欧洲人民早日走出危机迎接欧洲新的太阳。

  关 键 词 欧盟 美国制宪 欧洲最高政府 回归自然本真

  一、问题的由来

  自2008年从美国掀起的金融风暴扑向全球,欧元区(欧洲)也未能幸免。欧债危机连连出现险情,希腊、西班牙,随后意大利,大部欧洲国家的失业率不断攀升,先后被迫向国际金融组织和欧洲银行举债,欧元不断暴露的“先天不足”,使欧元区快挺不住了吗?欧盟各国多次商讨对策,寻求出路,于2012年3月终于达成一个针对各国财政赤字,举债的限制协议《欧洲财政(纪律)公约》(全称《欧洲经济货币联盟稳定、协调与治理公约》。

  这条勒紧各成员国“瘦身的腰带”能管用吗?欧洲统一的基础不稳固吗?这个基石到底是什么?从《欧洲宪法条约》到《里斯本条约》是不是倒退?在重重危机的最后时刻,欧洲面临最紧迫的是什么?上帝(上天)到底要我们做些什么?!

  二、历史例证 与 对照欧洲

  对于上述问题,我们可从两个历史例证谈起,一个是中国历史上的秦统一中国,另一个是美国的制宪建国,也许能从中得到一些值得借鉴的有益启示。

  (一)第一个历史例证:秦统一中国 和 大中华文化

  在公元前两百多年前,中国战国时期有个秦国,经过几代君王的勤政,不断壮大,最终用军队的铁蹄踏平了中国的广袤大地(相当于黄河与长江流域的大片区域)。当时的秦始皇深知军事的占领不会长久,为了巩固国家的统一政体紧接着推行了:1)政治改革,实行了中央政府管辖下的郡县制(废除了诸侯分封制);2)文化改革,推广统一了新文字(小篆);3)经济金融上,统一了度量衡,还统一了货币(秦半两钱),并把铸币权收归中央政府。

  这样形成在一个政治经济大平台上,用统一的大文化体系,推动跨原分隔地域间经济金融文化的交流,构成了统一的货币金融和财政框架,巩固了一元化的国家政体,促进了大江南北的农业、手工业以及商贸的发展。经济基础的发达,反过来又促进了上层建筑——中华文化的发展。

  【扩展阅读】度量衡,其中:度——长度,长短;量——容积,体积;衡——重量。统一度量衡,就是

  统一“长度”、“容积”、“重量”各计量单位。

  中国封建社会两千多年来,以“汉文化”为主流融汇各民族文化的“大中华文化”---这一中华民族大家庭根基的根基,得到不断的演进和发展,并为中华民族祖先在以后的中国历史文化长河中,铸造强盛的中华文化和经济的繁荣,打下坚实的基础

  【扩展阅读】提到大中华文化,这里还需展示一下,中华文化之所以强大和不可战胜,就因为她历经磨难、千锤百炼而越发丰厚、深邃、博大。中国历史上曾有多次入侵中原的少数民族,在入主后反而会被中华文化“融合”与“同化”。

  首先值得一提的是:历史上秦国的第一代秦王,本不是周朝(汉族)人,而是狄族部落首领,因保护周王有功,而获封秦地,建秦国。后致力于本民族文化上的全面汉化,运用汉族先进的生产和管理技术,发展壮大了秦国

  在历史上北方鲜卑族的入侵,最后被中华文化的文字服饰生产技术所“同化”,并依此建国强国,史称“北魏”。

  还例如:北方草原游牧民族部落首领成吉思汗的后代入主中原后的元朝,不仅没有削弱,反而丰富了中华文化,尤其是在瓷器,绘画,戏曲等方面。

  又例如:北方女真人(满族)的入侵,虽然在发型服饰上暂时改变了中华民族的外表,但在入主后清朝历代帝王将相们不仅被中华文化所折服同化, 并且还精炼发展了瓷器,工艺品,绘画,诗赋,园林等。

  再例如:上世纪三四十年代,日本军国主义对中国的入侵刻骨铭心。日本军国分子深知,要想撼动并长久奴役中华民族,就要弱化铲除中华文化这一根基。在所有占领区不但大肆掠夺经济资源,还推行“奴化教育”,特别是在台湾五十年的殖民统治时期,推行的“皇民化”管制,在文化、宗教、语言、服饰甚至姓氏等各方面强制“殖民化”。尽管一个民族和地区在军事与经济上可能短期内暂时弱势,但其已经发达强盛的文化是不可战胜的。日本文化是吸取中华文化元素发展起来的,日本想要“蛇吞大象”,绝无可能。人类历史一再证明,靠武力征服一个区域一个民族的强大文化,简直是“痴心妄想”!

  此外人类历史上有过多次横跨亚欧的军事帝国:奥匈帝国,罗马帝国,还有德国纳粹的军事扩张,最终无一不被人类和历史所唾弃!

  在悠久的人类历史中,国家架构是一个区域躯体的骨架;经济和金融,是躯体的经络血脉,而文化则是整个躯体内最强有力的连接物--韧带、关节和(驱动力)气血。

  文化“韧带”是连接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一个地域脊梁的重要组织。而文化越丰厚,国家经济骨骼就越强壮,“气血”的驱动力也越强盛,流向躯体各器官的“气血”和营养也就越充盈,爆发的力量也就越强劲。文化又是在国家躯体各骨骼间润滑减震的关节(囊)。这是在用自然科学中的医学解剖学理论来诠释人类社会形态和经济形态。

  因此,历史上的“秦统一中国”,其根本的伟大历史意义不在“军事统一”,不在“中央集权”,而是“大中华文化”的 统一融合与推广。中华大地是世界上唯一以统一的中华文化范畴来界定的多民族国家疆界。既不是单一民族,也不是单一血统,更不是单一语言来界定的。在过去五千年里中华文化始终推动着这个大地上各民族的融合、经济的壮大与发展。

  综上所述,由“秦统一中国”的历史例证佐证了:1)只有一个强有力的最高政府,才能有效地推行统一的金融货币和财政,建立强大的经济体系。2)“文化”是一个区域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大家庭强盛的根本。3) 丰厚的大中华文化体系及其各族人民和谐的认同感,是实现大中华统一的基础 。

  (二)第二个历史例证:美国宪法的诞生

  我们先介绍两本值得关注的书:一本是美国宪法之父詹姆斯.麦迪逊先生所著的《辩论:美国制宪会议记录》(以下简称《辩论》)[注1],一本是中国作家易中天先生为该书写的解读本《美国宪法的诞生和我们的反思》(以下简称《反思》)[注2];《辩论》为我们呈现了二百多年前由蛮荒大陆上的一群乡巴佬,历经数月经过反复争吵妥协,再磋商,如何集大家智慧,克服曲折,跨过波澜,终于在最后时刻诞生了美国宪法;而《反思》为我们诠释了在此诞生过程中,值得关注的其人的胸怀、其事的特点,正因此才建立了当时世界上更先进的,既民主又共和,充分体现“宪政”与“法治”精神的国家政体。(引自注2,以下不再注明)

  如果我们反复研读这两本书,对关心欧盟欧洲未来的读者、特别是现今欧洲各国的领路人们,就会发现早期美国和现代欧洲之间久远的历史渊源,和许多有趣的巧合及反比。由此引出对当前欧盟、欧元及欧洲未来走向的一些值得借鉴的启示,与读者分享。

  2-1)书中第一个值得关注的是宪法诞生的过程证明:

  没有妥协,就没有政治 曲折反复不是坏事

  (2-1-1)务实 好商量与曲折反复

  当初在1787年,由那群蛮原上的乡巴佬聚在一起,他们好像并没怀揣什么宏伟理想、主义主张,更谈不上高瞻远瞩和雄才大略。理想不宏伟,就能务实;主张不绝对,才好商量。他们能坐下来商量的前提是,大家都没指望十分完美,因为当时各邦人民都在急切企盼一个“最高政府”的诞生,才能走出当时各邦经济和金融(国债)上的困境。

  从5月到9月正是在反复的争辩磋商再妥协再修正,即在不断的反对与赞成声中,几经休会散伙的危机,终于诞生了一个不断趋向完美、但也不一定是最好的“宪法草案”。

  (2-1-2)曲折坎坷 与 没有妥协就没有政治

  对比欧洲在统一之路上的经历,我们也看到崎岖和坎坷:“没有妥协就没有政治”和有趣的“刺猬效应”:

  欧洲大众自1950年的“煤钢联营”,到2012年的《欧洲财政纪律公约》(简称),为欧洲的大统一,奋斗了半个多世纪。其间经过“共同体”,“欧盟”,“欧元”,《欧盟宪法条约》,在初见统一曙光时,又倒退到《里斯本条约》,从爆发国际金融风暴,到欧债危机的寒冬,虽然其间分分合合,争论妥协,但在如今的欧债危机的严寒中欧洲大家庭团结合作得更加紧密了。

  这就像自然界中的小刺猬们一样,在不断加剧的严寒中,为相互取暖而团缩得更紧。然而团缩的太近太紧,却又会相互扎得愈加厉害,就还要松开些,再冷再紧缩,如此反反复复。寒冬过去,当太阳出来天气变暖,他们又会各奔东西。

  在人类经济(政治)活动中,那种为共同利益团聚度过严寒时而又分分合合的现象,我们戏称为“刺猬效应”。

  这种现象反映出的坎坷曲折,是欧洲统一之路上的必然。从繁复的历史中走出,其“先经济后政治”的倒逼式统一之路,必然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就如同前述美国制宪的艰难过程,有争吵妥协才是政治,有反对派的反复不是坏事, 这样才会使得解决欧洲经济,政治难题的方案更加完善,。从《欧洲宪法条约”》虽然倒退到《里斯本条约》,但如果从美国制宪的授权批准等过程中,汲取相应的经验教训也许会使倒逼式的欧洲统一之路上的每一步更加顺畅更加坚实。

  2-2)书中第二个值得关注的是

  邦联 国债与逼出最高政府

  (2-2-1)邦联 困境 国债逼出最高政府

  当初面对各邦的经济金融危局,急切建立一个统一的美利坚联邦合众国,其原因之一,就有如何整合各邦和偿还国债的问题。

  独立战争期间,当时的邦联议会曾在十三个邦发行债券,照理说应算是“国债”。可胜利后(1783年9月3日巴黎合约签订后)这些拿起武器的乡巴佬便欢天喜地、一哄而散,卸甲归田。巨额的债务, 一找不到负责还债的人,二没有一个强大而统一的中央政府,仅有的邦联议会无权征税,也就无力偿还。

  为了早日清偿“国债”摆脱各邦的困境,才引出要整合各邦并建立一个全国最高政府的统一货币和财政的伟大设想,为此这些乡巴佬才坐在了一起寻求制宪和建国。可见,仅仅一个“国债”问题就要逼出一个全国最高政府。

  在这次制宪会上,有代表指出,对旧“邦联”体制做些修修补补,不过是在旧袍子外边套件新衣服。“邦联”本来在旧基础上,不可能持久,也没法修补。唯一的出路,是在新基础上建立一个好的最高政体。还有汉密尔顿先生和伦道夫先生都指出,面对经济和无政府危局,面对欧洲列强虎视眈眈地看着美利坚,我们别无选择,到了成立最高政府的最后时机![引自注1,以下不再注明]

  (2-2-2)邦联与欧盟 欧债也要逼出最高政府

  现在我们来对照欧洲的政治态势,一来很像中国历史上“秦统一中国”前并存的许多诸侯小国,虽然上有一个盟主,但却是各过各的;二来也很像美国建国前,集体从英国“独立”出来的13个邦,虽然上面也有一个“邦联议会”,但却是一个空架子,既无财政税收权,也无军事指挥权。而欧洲的“欧盟委员会”就象中国古代时的“盟主”,或北美大陆上的“邦联议会”。

  【扩展阅读】在货币形态上,在当时中国未建立统一的最高政府之前,中国原有的各诸侯小国都铸造有各自的钱币,其形状,重量,计量多种多样,它们割裂了各小国间的经济交流与发展;在美国未统一前的13个邦,各自都发行过数量有限的纸币,特别是在独立战争期间发行过“大陆纸币”以及战争债券。它们都无法清偿兑现,并引发战后的通货紧缩。

  而在“全国最高政府”建立后,在统一的国家机制下,依其高屋建瓴之势, 推行了统一货币:一个在中国秦朝是金属币“秦半两钱”,一个在美国是纸币“美元”和金属零币,确立了依靠统一国家权利为信托的货币制度,保障了民众的财产,将不同的货币区域融于一体,促进了跨区域商品经济的流通和发展。

  相比之下,欧元的推行和流通,是在丰厚的共同的欧洲文化体系基石之上,在当时政治经济向好的形势下,虽然没有统一的国家构架,但成功推行流通,这本身就是欧洲历史的必然!体现了欧洲人民统一的意愿,具有顺其趋势的天然合理性。

  然而这条“先经济,后政治”(先易后难)的“倒逼式”统一欧洲之路,必将是曲折反复,坎坷艰难的。

  随欧洲经济向纵深发展,并在当今世界“金融风暴”和“欧债危机”浪潮的冲刷下,邦联式欧盟和“先天不足”的欧元暴露出越来越多的弊端:成员国花钱便利,举债无限,欧盟大事,分分合合,解决欧债,力不从心,层级繁多,监管不力...。

  为了补救“管制不力”和欧债漏洞的增加,建立了“欧洲货币联盟机制”,为了避免欧元区一角的塌陷,制定了新的“欧盟财政(纪律)公约”,并把监管和援助提升到新的“欧洲稳定机制(ESM)”层面上,加强法制力量的监管。但我们知道:国家破产和违约(惩罚)是没有成本和承担不了法律责任的。破产没钱了,你能奈何?这毕竟是在联盟(或“邦联”)基础上的条款,其“基石”就不牢固!

  况且面对欧洲多级多层面的状况下(有欧元成员国之间的,还有欧盟内部之间的矛盾),错综复杂,造成互相掣肘和摩擦,“放不开拳脚,拧不成一股劲”。

  面对如此深重的危局和层层阻力,再也不能对欧盟(欧元区)修修补补了,“修修补补不过是在旧袍子外边套件新衣服”,“唯一的出路是在新基础上建立一个好的最高政体”。欧洲大众期盼早日走出困境和危机,“我们别无选择,到了成立‘最高政府’的最后时刻!”,只有在一个欧洲最高政府——欧洲联邦合众国——一个统一的强大的财政框架下,才有“高屋建瓴”之势和“势如破竹”之力,破解和平衡欧洲内部的纷争,遏制欧债危机的蔓延。

  这大概是建立欧洲“最高政府”的紧迫性之一。

  (2-2-3)历史重演与后发展劣势

  欧盟为解决“先天不足”的欧元和欧债危机,必须提升构建统一的欧洲货币财政管理机制,就需要建立欧洲的最高政府,才有可能构建推行真正意义上的这种管理机制。

  这些和当年北美大陆的乡巴佬为急切偿还战争债卷,解脱各邦经济困境的“国债问题”,就要逼出一个全国最高政府 是何其的相似!

  还有,当年美国因无法清偿“国债”而导致战后各邦经济衰退金融混乱和通缩,引发各邦民众的不满和起义(谢斯起义)。而现时欧债危机带给欧洲大众更多更痛的是:失业、争吵、愤怒、示威、欠债与无底的援助,如此还加剧了全球的金融危机和经济衰退。

  有意思的是,我们还发现:美国制宪建国之时,是当年“欧洲列强在虎视眈眈地盯着北美大陆”;而如今反过来了,是欧洲以外的在关切着她的发展趋势和欧洲合众国的建立。

  这些是巧合、反比还是历史的重演?

  历史向我们展示出两个时点,两种国债——时空相距如此遥远的两个事件,却会如此惊人的相似和重演!

  要知道,这二者都是为了要重新整合团聚起分散的“国力”(经济实力),发展壮大本区域的生产力;欧债危机破坏了欧洲持续发展的后动力,加重了欧洲大众的负担。其解决难度,比起美国的金融危机和新兴经济体的经济问题要大的多。如果不及早解除这些病结,错过整合提振经济的最好时机,一旦世界经济复苏,欧洲如果不能走在经济振兴大潮的前列,依据生产力差异流动性的经济原理,就有可能沦为后发展区域,且还会长时间处于其经济依附性的劣势。[注3]

  要避免这些恶果,就要从根本上解决欧债危机,摆脱现时欧洲“分散政体和财政”的桎捁,全方位提振欧洲经济;世界金融风暴和欧债危机也使得欧洲各国团结的更加紧密,这既是危机也是欧洲最终走向统一的机遇,或许就因这欧洲的“国债”问题也会逼出一个“最高政府”,这是(欧洲建立最高政府)紧迫性之二。

  (2-3)第三个值得关注的是 宪法是全体人民的授权,岂能用签署条约的办法

  (2-3-1)宪法的授权及批准 不能将契约和条约混为一谈

  当年在美国制宪会上一开始,这些美国“宪法之父”们就极为重视“宪法谁授权和谁批准”的问题,在激烈辩论中,麦迪逊先生指出:不能将契约和条约混为一谈。在授权建立一个全国政府的时候,岂能再用签署条约的办法?条约是特定的义务,契约才是创造一种授权。

  因为,他们认为宪法是合众国全体人民授权制定的。制定出的新宪法交给人民这个权威, 是最重要和最基本的要求之一。各邦议会无权批准这部宪法,因为各邦议会是邦宪法的产物,岂有反过来批准(全国)宪法之理?特别是,新的联邦宪法;如果今天的邦议会有权批准,那么明天的邦议会就有权否定,这样一来,岂非置“全国最高政府”(和“联邦宪法”)于脆弱动摇之境地?而不得不听命于各邦之议会立法?

  所以,在会议前期就一致决议新宪法批准程序是:a) 经多数邦代表同意的《联邦宪法(草案)》不交给各邦议会批准,而是交由各邦新的“制宪会议”批准。制宪会议代表由各邦议会推荐,人民直接选举(人民授权)。b)并一经13个邦中的多数9个邦制宪会议的批准,即可在批准的邦之间生效。(注:如果按原有的《邦联条例》规定,对邦约的任何一丁点修改都是必须经由13个邦的一致同意,按照这一邦规,《联邦宪法》可能就批准不了。)

  这几条对于当下危机重重的欧盟各国在批准《欧盟宪法条约》上或将来《欧洲联邦宪法》的批准程序及建立欧洲(联邦)合众国的进程上,最值得借鉴。

  (2-3-2)《欧盟宪法条约》的倒退和未来欧洲新联邦宪法的批准

  从《欧盟宪法条约》到《里斯本条约》是不是对欧洲统一大业的倒退?其中可能有全欧盟成员国都一致批准通过的时机不很成熟,但对照当年美国新宪法的授权和批准程序,我们就会发现“欧盟宪法条约”在基本框架、授权和批准程序上的缺陷。

  a)首先应明确 宪法是所有规则的规则,是“元规则”[注4]。不应将条约和契约混为一谈,在授权建立国家(制定一个宪法)的时候,岂能用签署条约的办法;条约是特定的义务,契约才是创造一种授权。

  b)它在授权上的缺陷是,欧洲联盟的基本框架,是一个欧洲各国不很松散的联盟组织,它不同于一个严密完整的国家结构(一国或全欧洲最高政府国家),不像当年美国制定宪法那样,没有首先认定是欧洲各国人民一致授权在制定建立一个最高政府的宪法,而是一个联盟组织性质的“宪法”,事实在此基础上只有条约关系。

  c)在批准程序上的缺陷是,不像当年美国制定宪法那样,直接交给全欧各成员国(各邦)的人民“制宪会议”批准,(各制宪会议代表则由各成员国议会推荐,人民直接选举[人民授权]),而是交给了各成员国的议会批准;宪法是全体人民的授权,各成员国(邦)的议会无权批准这部新宪法,同样因为各成员国(邦)议会是各成员国宪法的产物,岂有反过来批准全欧洲宪法之理?;并且也没有先行决议:一经欧盟多数成员国(制宪会议)批准新宪法,即可在批准的成员国之间生效---这一点在后来交由各国批准时显得十分被动。(注:在批准“欧洲稳定机制[ESM]”时实行了此项决议,在法律程序上前进了一大步)。

  总之,《欧盟宪法条约》是个“四不像”:既不是全欧人民授权的全欧政府宪法,又没有交给全欧各成员国人民制宪会议批准,而是用“条约的形式和程序”批准的、靠不住的条约。

  结果在把《欧盟宪法条约》交给各国议会或各国全民公投时,出现批不准和搁置现象,导致后来又倒退到《里斯本条约》。也幸亏如此,否则往后或许会出现当年美国制宪会上有人预言的:今天各成员国(邦)议会有权批准,明天各国(邦)议会就有权否定,这样一来,真要置“全欧最高政府”(和“新宪法”)于脆弱动摇之境地?而不得不听命于各国之议会立法?!

  因此,将来如果有一天欧洲实现了统一大业,就应借鉴当年美国制宪的历史经验,新制定的欧洲联邦宪法一定要交给全欧洲人民即各成员国“制宪会议”批准,且一经多数成员国“制宪会议”批准 就在批准国之间实行(万万耽搁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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